消防装置(消防装置)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室内消火栓、室外消火栓等固定设施。自动消防设施分为电气系统自动设施和水系统自动设施。天津消防设备有器材:灭火器、消防车、防火门窗等等。电:烟感探测器(温)、手动报警按钮、消防电话、声(光)报警器、...模块、疏散指示安全出口、应急照明、报警主机等等。水:室内外消火栓、水带、水枪、管齿、消火栓按钮、洒水器、报警阀、消防泵组合器、消防泵、喷淋泵等。
消防设备必须放置在固定位置,不能随意移动。定期更换灭火器,定期检查消防器材,确保完好。由指定的人管理。经常检查消防设备,发现损失,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及时补充,以完成消防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。
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:
1.合理配置消防器材、消防设施,是贯彻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方针的前提和必要条件。分配必须适当、适用和合理。
2。消防设备应由指定人员保管,放置在定点,每月至少检查一次,随时处于良好状态,发现人为损坏、挪用,并按20%的价格处理。空瓶不及时更换的,每次扣减0.5分,情节严重的,依法处罚。
3。消防设备由质量安全部管理。各类设备的更换和维护由质量安全部指定人员进行验收。消防器材只有在质量可靠后,才能入库存放,并保持准确的台帐。
4。每一消防设备的验收,由所需单位书面报送质量安全部门,并由质量安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消防管理法规进行分配,并在接收单位签字后才能收到。
5。需要更换的灭火器必须更新为旧灭火器,并说明使用原因。到期需要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由质量安全部申报管理。